煞以攻身,以非美物,而大贵之格,多存七煞。盖控制得宜,煞为我用,如大英雄大豪杰,似难驾驭,而处之有方,则惊天动地之功,忽焉而就。此王候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。
在八字中,偏官(七煞)是克我的神,需要有制为福,好比恶宿小人,须要制伏,可为我所有。
按照“时上一位为贵”的原则,上好的七煞格局,七煞的位置要在时柱上,并且不可重见,若年、月、日柱上又重复出现,那就要非但不贵,反而成了辛苦劳碌的命。对于“时上一位为贵”的七煞格,只要本身自旺,且有食伤制伏得宜,运行煞旺之乡必发迹。相反,原局七煞没有制伏,则运行制伏之乡亦可发迹;若运行到煞旺无制的境地,那就难免生出祸患了。
在命局中,七煞亦不能制伏太过,制煞太过者,以太过为病,只要运行去其病神,自可发福。
煞用食制,不论煞重食轻,还是煞轻食重,都要身强为首要条件。煞重食轻,喜行食伤制煞运,忌官然混杂,以及印绶夺食,亦忌财生煞。若煞轻食重,则喜行财官印运,若身主弱,那就非用印以制食化煞不可。
煞用印绶,最忌财破印而伤用神。
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,煞轻刃重,则喜助煞,刃轻煞重,则宜制伏。煞轻刃重,官运无伤,煞重刃轻,官运有害。七煞羊刃,最怕羊刃逢冲,破了羊刃,就不妙了。
煞带正官,不论去官留煞,去煞留官,身轻则喜助身,食轻则喜助食。莫去取清之物,无伤制煞之神。
乾造一
壬午 癸卯 乙卯 辛巳
食 煞伤
大运:
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
日元乙木当令,时上辛煞有食伤制伏,食伤强而煞弱,按照时上一位贵原则,只要运行煞旺之乡必发迹。本命造其大魁天下,必在交戊运之后。
乾造二
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
官食 煞
大运:
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
午中丁火为煞,年干丙火为官,根深于午,喜年支子午相冲,去煞留官,非混也,官可作煞论(莫去取清之物)。日元辛金无根,行印劫之地最为美。丙丁助煞不可行;申酉戊戌己皆是助身化煞,可行矣;亥子制煞,并非全美。
乾造三
丙寅 戊戌 壬寅 辛丑
才 煞 印
大运:
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
本造壬水身弱,月干戊煞乘令而旺,财印并透,以时上辛印化煞为用,用印不用财,妙在丙财生煞而不破印,两不相碍,为煞印有情,以庚子,辛丑运为最美,壬癸辰运助身亦吉,寅、卯、甲运制煞有功也无妨碍,只要不伤印即可。
乾造四
辛巳 戊戌 壬子 戊申
印 煞 刃
大运:
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
本造戊煞通根而旺, 日元壬水失令,全恃坐支羊刃护身,年干辛印化煞为用,最喜印劫助身运。食伤亦吉,财运不宜。酉、申、乙、甲、癸、壬辰运可行;未、巳运助煞不利,仕途屡不得志;最怕是行至午运,冲破羊刃,就不妙了。